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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里依旧拿着那封粉红色的信,头发上的水珠因为地心引力落到了信封上,晕出一圈梅红色。
说实话,这种富有少女情怀的东西本来不应该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的。
脑子里依稀闪过几个画面,是他毕业那年的场景。
或许是今天格外空闲,陆晟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,拆开了这封从未看过的情书,下一刻,带有淡黄色碎花的信纸便引入眼帘。
显而易见的,这封信的内容到底是什么,无非就是一些年少时的怦然心动罢了。
情书这种东西,他从小到大收了不知道有几封,大多都是没拆就被扔进了垃圾桶里,但这一封却是意外。
还记得当初好像是匆忙夹进了书里,准备找个垃圾桶扔掉的,却不料后来直接把它给忘了。
那段时间他急着出国,所以这信便一直被夹在书里,放置在了老宅的书柜上,一藏就是七年。
或许是感叹这封情书的生命力竟然如此之强,原本看上亿生意的眼睛竟然开始有耐心读这一封稚嫩的情书。
圆润的字迹,一笔一画都写地极为认真,可以看出是练习了很长时间后的成品。
一字一句青涩而又简单,词藻并不华丽,甚至连成语都没用上一个,若是依据考试作文的标准,估计连及格都没有。
四百字左右的情书不长,但是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了浓浓的崇拜,以及一个小女孩的芳心暗许。
一分钟不到,情书看到了尽头,&lso;我喜欢你&rso;这四个字写地格外漂亮,还有最后那一个落款‐‐赵恬恬。
赵恬恬?
轻笑了一声,将信纸重新塞回到了信封里,起身走到了垃圾桶旁,抬手便将这封信扔进了进去。
粉红色的信封就这么稳稳地躺在了干净的垃圾桶里,乍一眼看还觉得有些可怜。
然而,陆晟可没有这种多余的感情。
在他看来,这种东西,七年前没被扔就已经是侥幸,如今被他给发现了,又怎么会让它继续存活下去?
男人擦着头发,站在卧室的落地窗前,看着窗外的夜景,享受着这久违的休闲时光。
手中拿着的是一杯红酒,直到杯中酒尽,头发也干得差不多了,这才上床睡觉。
睡前喝红酒有助于睡眠,可这一晚,许久没有做梦的他却是陷入了梦境当中。
大概是因为在睡前看了那封情书的原因,他竟梦到了高中毕业典礼那天的事情。
学校的小树林里,只及自己胸口处的少女低着头,将手里的信封递到了自己面前。
女孩养着一头的短发,看不清脸,瘦弱的身躯穿着宽大的校服,显得格外乖巧。
一张小脸羞得通红,紧闭着眼,将攥在手里的信封给递了过来。
一阵微风吹过,女孩的短发在半空中飘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