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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页

一点红:“……”

她!

她故意的!

……此间的女子们实在太大胆了。

然而再看这家店中的其他男人,挑选起来毫不含糊、面不改色,这些女伙计也面色如常的介绍着面料、剪裁,实在……而且她能想到带他们来这种店,这说明她今天早上瞧他穿的短裤的时候心里想的是…………从昨晚一直萦绕着一点红的荒谬感在此刻达到顶峰。

不过,这也的确是个问题。

衣食住行,本来处处都是细节,这等私人之事,他是万万没想过要劳烦秦蔻的,却不想她竟连这处都能想到。

一点红长长地吐了一口气,瞧了眼挂在货架上的样品尺码,给自己拿了几件合适的尺码,秦蔻在他临进门时塞给了他这个时代的钱,想来是为了怕他们窘迫,要他们自己结账的。

唯一让他有点困惑的是,方才在路过其他店铺的时候,他明明听见那边的伙计说的是:有s码、码和l码,为何此间店铺却并无s码?不过他没问,这些不甚重要的东西,一般他就直接无视掉了。

买完东西,他径直走出去,又瞥了秦蔻一眼,秦蔻又偷偷抬眼瞧他,又被他抓了个正着,对方忍不住翘起嘴角,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来,一点红脸色有点微妙地欲言又止。

从内衣店出来后,就直接去买成衣了。

商场的女装区自然是大的,占了整整两层,男装区与鞋子、运动品牌一起占了一层,且逛男装区的,也多是女性,或者一男一女。

既然没什么事,那就慢慢逛,慢慢买,至于价格什么的,秦蔻这种万恶的富二代是不会在意的。

一点红虽然名字里带着一个红字,却独独爱穿黑衣——即便秦蔻提醒过他,黑色吸热,夏天穿黑色肯定不舒服。

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挑选了黑衣。

秦蔻本来以为他会挑宽松的t恤,却没想到他顺手拿了件贴身的轻薄运动t恤去换了。

秦蔻:“?”

他不是因为衣服贴身很害羞么?但其实一点红的选法完全是基于他的职业习惯。

杀手的衣裳,自然是简之又简,绝不带任何个人化的标记,也绝不会装饰任何会影响行动的东西,一点红的衣裳自然也是如此,总是裹着一身紧紧的黑色劲装,下摆收进腰带里,袖口收得很紧,裹着手腕。

千年后的衣裳其实整体来说是往简单了走,夏天街上的男男女女很多都穿t恤和裤子,放在他们那时代,女子的裤子外头还要再穿一层裙子才是,而男子呢,自然也以穿长袍为贵,“短衣帮”

三个字,说的正是码头力工、抬轿的轿夫这样卖力气的穷苦人。

这一点上来说,其实一点红是更喜欢千年之后人们穿衣的风格的,至于短袖,昨晚和今天他实在已见过太多人穿了,已经从惊讶变为麻木了。

于是他就按照自己平日的穿衣习惯,挑了件合身的t恤去里头的“试衣间”

里换。

刚换上,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。

他平日里所穿的,就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裳,这种纱线在纺织的时候是需要上浆以保持韧性的,故而织出的布料是粗糙且硬挺的,有自己的形状。

但千年之后,显然是没人再穿那等粗糙布衣了,这商场之中所售卖的所有衣物,都是柔软细腻的,棉布已是最普通、最不值得一提的料子,至于这些买运动品的店家,更是在面料上极下功夫,什么速干的、防水的、凉爽的,实是应有尽有。

他所挑选的这件t恤自然也是一样,柔软细腻,又极为合身,且因是夏日,衣裳很是轻薄,薄薄一层,贴着他的身子,身上只要一动,居然隔着衣服都能瞧见他肌肉的走向,杀手站在穿衣镜前瞧着自己,忍不住皱了下眉。

秦蔻和楚留香就站在外头等,她一看见一点红,顿时眼前一亮。

就很好看!

他身材很好,宽肩窄腰,这种制式的t恤设计来就是为了展现穿衣者的身体的,因此短袖的袖口不会像休闲款一样放得很大,一点红衣服尺寸选的很对,正好令短袖袖口贴在他的大臂上,更显出他的手臂线条,只是安静地垂下来不紧绷的样子,也有种极富力量的感觉。

有句话说的好,适度健身吸引异性,过度健身吸引同性。

那种什么健美先生之类的比赛,秦蔻承认他们都很厉害,但确实……嗯,对她来说有点太过了。

一点红肯定不是适度健身,他只不过是身体比例天生就优越,身量很高、手长腿长,骨架不呆笨,行动迅捷如风……行动轻灵的人,身上的线条就很均匀流畅,富有美感。

即便是运动品牌店里的店员,也没见过多少身体条件这么优渥的人,她们也挺开心的,尤其这个帅小伙子看上去还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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