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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饭,沈姣姣就着灯光改衣服,随着月份渐长,肚子也越来越大了,原先的旧上衣,旧裤子,都要改的宽松些。
昏黄的灯光笼罩在她身上,镀上一层暖暖的淡黄色光辉。
宋毅看了一眼她手上的衣服,“下回我去县城再给你扯点布回来。”
“我的就不用了。”
沈姣姣摇摇头,“现在没东西好卖,省点钱,买一块布回来给宝宝做小衣服就成。”
看着她这副懂事的小模样,宋毅心理熨帖,谁说他家姣姣是娇媳妇的,这不懂事的很。
没忍住,摸了一把她光滑的脸蛋,“放心吧,苦了谁都不会苦了你们娘俩的。”
他掌心都是粗糙的茧子,刮在沈姣姣细嫩的皮肤上有些麻痒,惹得她嗔了一眼。
窗台下种的薄荷已经长成了一片,郁郁葱葱,看着就喜人。
一阵风吹来,带来薄荷的香气,灯光将两人的影子映在窗上,拉的长长的,融为了一体。
隔天一早,宋毅就去了宋大山家。
“堂伯,我想把工给辞了。”
宋毅道。
他不是突发奇想,事实上,这件事他已经在心里盘算很久了。
宋大山,“为啥?”
如今夏耕已经告一段落了,一般来说,公社也是允许辞工的。
就算耕种时节,公社里也有不少游手好闲的懒汉不上工,不过同样他们也没有工分得,这样的闲人懒人社员们都是要唾弃的。
但是宋毅的情况不一样,他能干,勤快,加上家里有沈姣姣这个孕妇,不上工,两口子吃什么。
“你不上工你做什么,两口子喝西北风啊。”
宋大山嚷嚷着大嗓门。
宋毅顿了顿,“我想好了,我打算去县城摆摊赚钱。”
每回进县城卖东西,少则赚几块,多则能赚一二十,闷在地里干活,一来也就挣那两三千工分。
按一工分一毛两分钱来换算,累死累活一整年,才赚两三百。
上回去县城,他就留了心特意去摆摊的地方多转了几圈,那些摆摊的生意可好了,一天下来就没空闲的时候。
有买绿豆饼的,他买了一个尝了一下,手艺也就一般,偏偏能大排长龙,看得他心热不已。
倒卖农产品本来就不是长久的活,还有被抓的风险,宋毅心里早就有做其他来钱的活的打算了,也巧,最近后山的东西不好摘了,更加坚定了他的打算。
宋毅就想,一不做二不休,索性把工辞了,学着别人去县城里摆摊。
“你可想好了?”
宋翠花在一旁听了个全乎,她这辈子几乎都在田里度过的,不上工,去县城摆摊,这种事,她想都不敢想。
宋大山沉稳些,“摆摊可不比上工种地轻松,你想想,公社离县城这么远,一来一回要走两个多钟头的山路,你还要担东西过去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