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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章

松软的土壤被他轻松刨开,带出不少藏在泥土中的甲壳生物。

它们吓得到处乱窜,生怕被这条恐怖的人鱼拆吃入腹。

此时,龙虾辛苦挖掘的洞穴几乎被池渊破坏了,狭窄的洞穴上半部分成了一个大坑。

池渊如法炮制,继续把手往下伸,另一只手就撑在大坑底部,继续搜寻这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龙虾。

没了洞穴的荫蔽,这头大龙虾毫无意外成了池渊的囊中之物。

他面沉如水,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。

于归洋兴奋地鼓掌,池渊太厉害了,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!

唉,于归洋转念一想,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。

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,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。

可怜的大龙虾!

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。

愿天堂没有人鱼,阿门。

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,长约四十公分,至少有八斤重。

不过掐头去尾去壳,估计也就三四斤。

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,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。

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,即便有了纹身,成了一头社会虾,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。

不过话说回来,要不是遇到人鱼,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,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。

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,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,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。

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,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。

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,不像螃蟹,步足还能尝个味。

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,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,但里面是有肉的,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。

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。

吸是吸不出来的,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。

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。

池渊就实诚多了,见小人鱼把腿放进嘴里,他也跟着这样做,然后把壳和肉一起吃了。

于归洋:……怪我,都怪我。

他好笑地把咬烂的壳吐掉,露出内里粉嫩的肉。

想不到吧,他吃了,他装的。

不过人鱼大哥是本次逮龙虾的大功臣,这第一口肉该给他吃,没毛病!

池渊这次倒没有拒绝。

因为他刚刚连同壳一起吃了,尝不出腿肉里的味道,便以为密毛龙虾的足不好吃。

结果于归洋刚喂他一口,他惊讶的目光就投向了于归洋。

好吃吧,他以前就听别人说过,密毛龙虾的腿像是扇贝里的贝柱,虽然少又难吃,但滋味绝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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