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引风来》by三道 沈澈 x 宋凌 大美人攻 x 笨蛋受 ps:骨科 / 微墙纸 / 三观不正 / 严华入狱的消息传到沈家时我正在练字。 执笔的手一抖,浓厚的墨水滴落在宣纸上,废了一张字。 严华实乃正人君子,如松如竹,怎可能犯下奸污宫婢这等肮脏罪名? 不过是有人存心陷害罢了。 我想都不必想就知道这是谁的手笔。 自小便是如此,无论我与谁走得近些,那人总有各种各样的手段让我身边亲近的人一个个离我而去。 只因我与严华心意相通,他便要置严华于死地吗? 我怒不可遏,顾不得浓墨沾了衣袖,乘着霜露浓重的夜色出了院子,直奔主院。 主院灯火通明,沈澈果然在等我。 沈澈的贴身侍者双寿似乎早预料我会来这一趟,主动上前道,“我替二公子禀告。” 我咽下汹涌的怯意,跟着双寿往主院走。 深秋的夜风吹得院落未扫的残花跑到我的脚边,我抬头一望,清冷月色多一道皎皎身影——沈澈站在檐下,他方从宫中回来不久,玄色锦袍仍穿在身上,身长玉立,冷艳五官与夜色融为一体。 如若只是瞧他外貌,只会觉得他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色,可我知道,在他这副迷惑人心的皮囊之下窝藏的是一颗怎样污秽不堪的心。 十岁入府那年,是他牵着我的手带我跪在祠堂的牌位前,说从今往后我便是沈家人,要我唤他一声哥哥。 我那时觉得全天下没有比他更好的人。 可如今这人站我眼前,我只觉得面目可憎。 我看着沈澈,他亦看我,与我愤然视线不同的是,他眸色淡淡,仿佛从未造下什么罪孽,音色泠泠问我,“玉之深夜造访,可有要事?” 玉之是沈澈给我提的字。 我最恨他这副风轻云淡的模样,一想到严华此时可能在牢狱中受苦,内心涌动不已,恨意倾泻而出,“你不必假惺惺,严华之事,是你做的。” 沈澈面不改色,“严华醉酒犯下祸事,是宫中侍卫亲自在灌木丛里将他抓获,我知你与他素有交情,你一时心急也在常理之中,”他微微一笑,“但这等事怎可也赖我头上,难不成我能逼他脱衣,也能逼他与人颠鸾倒凤么?” 他明知我与严华有意,却故意用这种话刺我,我气得七窍生烟,连带着平日对他的惧意也弱了几分,大步向前,扬声道,“沈澈,纵然你矢口否认,我也知晓定是...
开始阅读原来他才是那条被驯化的狗混蛋玩意儿低情商lpha攻(陆铭)X自卑自强小可怜Omega受(余渔)十年前,余渔绝望地趴在污泥中时,陆铭出现了。戴着止咬器的lpha将烟灰弹在施暴者身上,淡淡地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。这可是我的狗,你也敢动?自此,余渔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人。十年后,余渔被陆铭压在砖墙上,冰冷的止咬器擦过他绑着抑制环的后颈。高大的lpha语气森寒就算再笨,你也是我的狗,不管以前现在,还是未来余渔,你这辈子都只能是我的狗。但余渔心中却只剩恐慌。他已经不想再做他的狗了。—陆铭就是为了余渔回来的。他觉得自己想明白了他想要那条笨狗,所以,他会拼尽全力地抓住他。但不知为什么,他越是用力,想要的人就走得越远。直到他终于笨拙地意识到原来,他才是那条被驯化的狗。陆铭对不起,我是条笨狗。余渔我问了他们最笨的狗是什么品种,他们说,是哈士奇。1V1,H,两人始终双箭头攻情商为负,笨蛋混蛋,大概是个傲娇,但不渣受不是斯德哥尔摩,自卑自强,大概是个正常人一个酸甜苦辣咸拌狗血的怪味饼故事,奇怪的狗血点与纯情并存,凑合看看吧标签纯爱架空完结BOH破镜重圆狗血双向暗恋甜虐...
人的恶,连佛都度不了。20年前,一起流窜犯入室抢劫案震惊了整个云州市,身为受害人好友的刑警大队队长蔡弋中,费了一年的时间明察暗访,却一点线索都没有,最后只好放弃,收养了受害人唯一的儿子。20年后,省城法医科科长季以歌,因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结识了省城刑警队队长边律,两人强强联手,一举攻破了这起人心惶惶的灭门案。此时,不安的因素渐渐出现,每次案发现场都会出现一张HELLO的纸条,即来自地狱的问候。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