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年,京城。 正是初春,天气还很寒冷,街上的行人还没脱去冬装。 董熹裹了裹身上的旧棉袄,蹲在墙角,眯着眼睛看着行色匆匆的路人。 身上这件旧棉袄,如果搁十年前,款式到算得上新颖时尚,不过这年月,就属于落伍的物件了。 不过即使这样,看得出原主人对其的呵护有加,保养的很好。 特别是这件衣服被董熹抢走以后,看着董熹的背影,原主人露出悲伤的神色。 没人会无视这件衣服对原主人的意义,哦对了,原主人董熹叫他爹! 自从三年前从胶东老家来京城以后,身上还属于老家的物件也就只剩这一件破棉袄了。 董熹今年二十岁,念完高中就独自上京,也不能算是念完高中,具体来说是被开除了,原因是打架斗殴! 当然说是打架不过是对方粉饰脸面的手段罢了,任谁七、八个人被一个人按在地上揍,都丢不起那人! 董熹老家的县城不大,但他从小都算是响当当的人物。 不为别的,就看那一米八几的大高个,再配上夸张的肌肉,在这个年月,不说独一份,也是全国都找不到几个的人才了! 今天阳光不错,董熹蹲着的地方被阳光晒得暖洋洋的。 平常日子里,这里少说也有四五个闲汉聚集,而此时也就董熹一人罢了。 倒不是说今天闲汉们集体放假,他们此刻都聚集在不远处的阴暗角落里,互相挤在一起,如一群小鸡崽子一样,远远的望着这里。 此刻可以晒着太阳的墙角,不亚于独栋的海景别墅。 董熹眯着眼睛瞄了一眼不远处的闲汉,嘴角露出一个似有似无的笑容,又安逸的闭上了眼睛。 “哥,您早啊!”也不是谁都不敢靠近这里,一个略带讨好的声音在董熹的耳边响起。 “来啦,你小子到挺准时!”董熹连眼睛都没睁开,就知道是谁了。 这是一个半大小子,头大身子小,长得瘦瘦弱弱的,看起来营养不良的样子。 是京城的土著,从小没爹没娘,吃着百家饭长大的,大名叫什么董熹也不知道,只是大家都叫他豆芽儿! ...
开始阅读原来他才是那条被驯化的狗混蛋玩意儿低情商lpha攻(陆铭)X自卑自强小可怜Omega受(余渔)十年前,余渔绝望地趴在污泥中时,陆铭出现了。戴着止咬器的lpha将烟灰弹在施暴者身上,淡淡地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。这可是我的狗,你也敢动?自此,余渔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人。十年后,余渔被陆铭压在砖墙上,冰冷的止咬器擦过他绑着抑制环的后颈。高大的lpha语气森寒就算再笨,你也是我的狗,不管以前现在,还是未来余渔,你这辈子都只能是我的狗。但余渔心中却只剩恐慌。他已经不想再做他的狗了。—陆铭就是为了余渔回来的。他觉得自己想明白了他想要那条笨狗,所以,他会拼尽全力地抓住他。但不知为什么,他越是用力,想要的人就走得越远。直到他终于笨拙地意识到原来,他才是那条被驯化的狗。陆铭对不起,我是条笨狗。余渔我问了他们最笨的狗是什么品种,他们说,是哈士奇。1V1,H,两人始终双箭头攻情商为负,笨蛋混蛋,大概是个傲娇,但不渣受不是斯德哥尔摩,自卑自强,大概是个正常人一个酸甜苦辣咸拌狗血的怪味饼故事,奇怪的狗血点与纯情并存,凑合看看吧标签纯爱架空完结BOH破镜重圆狗血双向暗恋甜虐...
人的恶,连佛都度不了。20年前,一起流窜犯入室抢劫案震惊了整个云州市,身为受害人好友的刑警大队队长蔡弋中,费了一年的时间明察暗访,却一点线索都没有,最后只好放弃,收养了受害人唯一的儿子。20年后,省城法医科科长季以歌,因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结识了省城刑警队队长边律,两人强强联手,一举攻破了这起人心惶惶的灭门案。此时,不安的因素渐渐出现,每次案发现场都会出现一张HELLO的纸条,即来自地狱的问候。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