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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威玛·罗伊斯爵士意兴阑珊地扫视天际。

“每天这时候不都如此?盖瑞,你该不会怕黑吧?”

威尔看见盖瑞紧抿的嘴唇,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强自遏抑的怒火。

盖瑞当了四十年守夜人(守夜人:一支驻守王国最北绝境长城的部队,因身着黑衣,以对付长城外的各种威胁为职责而得名),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让人寻开心的。

但盖瑞不仅是愤怒,在他受伤的自尊底下,威尔隐约察觉到某种潜藏的不安,一种近似于畏惧的紧张情绪。

威尔深有同感。

他戍守长城不过四年,当初首次越墙北进,所有的传说故事突然都涌上心头,把他吓得四肢发软,事后想起难免莞尔。

如今他已是拥有百余次巡逻经验的老手,眼前这片南方人称作鬼影森林的广袤黑荒,他早已无所畏惧。

然而今晚是个例外,迥异往昔,四方暗幕中有种莫可名状、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。

他们轻骑北出长城,中途转向西北,随即又向北,九天来昼夜加急、不断推进,紧咬一队土匪的足迹。

环境日益恶化,今天已降到谷底。

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,宛如狰狞活物,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莫名之物监视,盖瑞也感觉出了。

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,没命似的逃回长城。

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出的念头。

尤其是这样的长官。

威玛·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,在儿孙满堂的家里排行老幺。

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,有双灰色眸子,举止优雅,瘦得像把尖刀。

他骑在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,比骑着矮小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。

他穿着黑色皮靴,黑色羊毛裤,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,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,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。

威玛爵士宣誓成为守夜人尚不满半年,但他绝非空手而来,最起码行头一件不少。

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,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柔软得惊人的黑色貂皮斗篷。

“我敢打赌,那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。”

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兄弟们说:“我们伟大的战士,把它们的小头一颗颗扭断啦。”

当时便引得众人哄笑一团。

假如你的长官是大伙儿饮酒作乐时的嘲笑对象,你该怎么去尊敬他呢?威尔骑在马上,不禁如此思量。

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。

“莫尔蒙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,我们照办了。”

盖瑞道,“现在他们死去,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。

而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们。

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,要是下雪,我们得花两个星期才能回去。

其实下雪还算不上什么,大人,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?”

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。

他用他特有的那种缺乏兴趣、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。

威尔跟随他已有些时日,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。

“威尔,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。

仔细讲来,别漏掉任何细节。”

在成为守夜人以前,威尔原本靠打猎为生。

说难听点,其实就是偷猎者。

当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,正忙着剥鹿皮,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,被受雇于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骑手(自由骑手:雇佣兵的一种,拥有马匹,但无骑士身份)逮个正着。

他若不选择加入黑衫军,就只有接受一只手被砍掉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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